2021年9月3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 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
决定书中指出,八菱科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证监局决定对八菱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元罚款。
据悉,2021年7月12日,八菱科技公告称其于2021年7月9日收到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1〕2 号)。2020年8月4日,八菱科技曾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被立案调查。经证监局查明,八菱科技涉嫌违规担保等违法事实。
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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