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000820)
2022年6月14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7号)。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赣证调查字2020013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1年12月3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2号)。证监会指出,*ST节能2016年年报和2017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一、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二、对时任副董事长吴智勇、总经理雷华、财务总监兼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从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于其他案涉责任人员,将另行依法处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于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11月18日之间买入*ST节能(股票代码:000820)股票,并且在2020年1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