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 603822
2021年5月18日,本公众号发布了嘉澳环保案件最新进展,就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发表股民维权征集公告。2021年5月27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公司以下违法事实:嘉澳环保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5月18日,嘉澳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8号)。2020年12月24日,嘉澳环保公告称其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946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银资本市场争议研究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间买入嘉澳环保(股票代码:603822)股票,并且在2020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