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 601002
2022年4月2日,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02)(以下简称“晋亿实业”)发布公告称其及相关人员于2022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经中国证监会查明,晋亿实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迟至2021年3月19日才发布了补充公告。最终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俞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蔡永龙、蔡晋彰、薛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2022年1月27日,晋亿实业(股票代码:601002)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7号)。2021年11月20日,晋亿实业(股票代码:60100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18日间买入晋亿实业(股票代码:601002)股票,并且在2021年3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