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 002656
2022年1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性交易;证监局决定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林永飞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40万元罚款;对翁武强、刘文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2021年12月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21号)。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一、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22日之间买入ST摩登(证券代码:002656)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二、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9月22日之间买入ST摩登(证券代码:002656)股票,并且在2019年9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