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 601101
2021年9月1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01)(以下简称“昊华能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5号)。
证监局认定: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证监局拟决定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悉,2020年5月21日,昊华能源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2004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中银资本市场争议研究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代码:601101)股票,并且在此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此期间为吴则涛律师团队的初步判断,根据案情后续发展可能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