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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横空出世”,信披监管将趋严

一、设立详情

        2021年9月2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表示,为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深化新三板改革,新设北京证券交易所。至此,我国大陆将迎来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三足鼎立之局面,形成行业与企业发展阶段上的差异互补和良性竞争。

北交所之设立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进行组建,遵循先存量,后增量改革之逻辑。改革重点在于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通融资渠道,让广大投资者拥有投资参与分享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红利,解决现有新三板市场整体流动性较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落地举措

        证监会表示,北交所设立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之原则,坚持北交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交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符合北交所行业定位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直接通过注册制的方式在北交所上市,不符合北交所行业定位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可通过转板方式实现在其他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

 

三、遵循原则

        证监会在北交所落地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坚守“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处理好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之关系,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维护市场结构平衡;实现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畅通北交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培育良性市场生态,推动创新创业热情,投资者投资热情,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之三大目标。

 

四、资市短评

证监会自新三板自正式运营以来,通过设立精选层、建立公开发行制度、引入连续竞价和转板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使新三板发展成为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之重要平台,起到激发市场活力之作用。此次在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宣布设立北交所,释放了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积极信号,充分提振了我国资本市场各方参与者的信心,同时也是对新三板改革成果之肯定。

北交所落地后将成为《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证券交易市场,虽然北交所是由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进行组建,整体按照新三板市场的发展逻辑,但北交所并非法外之地,在北交所成功上市之公司仍要遵循《证券法》第五章信息披露之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存在信披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及相关机构仍应依法监管,以规范资本市场证券交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吴则涛律师团队代理的“新三板证券虚假陈述第一案”,历时近四年,后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投资者对中心律师代理的证券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填补了过往司法实践的空白,对新三板市场具有重大影响。北交所落地后,相关证券纠纷将会逐步显现,特别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此,吴则涛律师团队将继续发挥其专业知识与技能,探索新领域专业问题之解决方法,积累前沿案件的办理经验,发挥在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领域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