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 300093

2020年4月19日,金刚玻璃(股票代码:300093)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


经查明,当事方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
二、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
三、金刚玻璃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四、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之间买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3)股票,并且2019年1月25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此期间为吴则涛律师团队的初步判断,根据案情后续发展可能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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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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