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 600112

2021年8月14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1]1号)。天成控股曾于2020年7月9日公告称其及相关当事人于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黔证调查字2020001号等共计11份),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证监局认定成控股涉嫌如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和在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2、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和在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证监局拟决定对成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银河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30万、20万、5万、3万等罚款及采取10年、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8月24日至2020年7月9日之间买入*ST天成(股票代码:600112股票,并且在2020年7月10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此期间为吴则涛律师团队的初步判断,根据案情后续发展可能有所变动)


推荐律师

吴则涛

主任高级合伙人

法律知识 更多 »

加入维权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