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 300526

2021年5月28日,中潜股份(股票代码:30052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拟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郭建兵、时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明小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卓泽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继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徐志宏、独立董事孙昌兴、鲍群、鲍金红、冯小燕、代利、李志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证监会查明其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中潜股份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中潜股份 2019 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四、公司“董监高”未尽相关义务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买入中潜股份(股票代码:300526)股票,并且在此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此期间为吴则涛律师团队的初步判断,根据案情后续发展可能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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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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