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聚龙 300202

2021年7月14日,聚龙股份有限公司(*ST聚龙 300202)发布公告称,聚龙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 202172 号、 202173 号、202174 号),因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


其在公告中还称,本次调查不会对聚龙股份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柳长庆先生、柳 永诠先生的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但就在本月6日,聚龙股份因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问题收到辽宁证监局的警示函。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7月14日前买入*ST聚龙(股票代码:300202)股票,并且在此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此期间为吴则涛律师团队的初步判断,根据案情后续发展可能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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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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