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鼎 601113

2021年6月29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13(以下简称华鼎股份)公告称其于2021年6月28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 [2021]13号),具体内容如下:

      1.华鼎股份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华鼎股份未按规定披露2019年共同借款情况;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华鼎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处以总计300万元罚款、分别处以10年、5年、3年期限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析,华鼎股份曾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被立案调查。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ST华鼎(股票代码:601113)股票,并且在此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此期间为吴则涛律师团队的初步判断,根据案情后续发展可能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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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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