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 600671

2022年1月12日,本公众号发布了ST目药(600671)涉违规资金占用,股民索赔征集进行中,就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发表股民维权征集公告。


现就最新案件通报如下: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证监局决定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23号)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2014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一、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2日之间买入ST目药(证券代码:600671)股票,并且2020年4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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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则涛

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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