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 002471

2022年4月1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3 号),主要内容为:中超控股未依法披露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中超控股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中超控股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8号)、《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9号),因公司及杨飞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1年11月22日之间买入中超控股(证券代码:002471)股票,并且2019年11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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