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网 002175

2020年11月19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络”)发布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以下简称“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东方网络曾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字201904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东方网络于2019年10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该消息。


经查明,东方网络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东方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起,涉诉金额合计13,910.99万元。其中,2019年4月26日,东方网络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 涉诉金额合计10,236.70万元,达到2018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东方网络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已经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而直至2019年8月8日,东方网络才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初步认为,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0月17日之间买入*ST东网(股票代码:002175股票,并且在2019年10月18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此期间为吴则涛律师团队的初步判断,根据案情后续发展可能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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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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