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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首次发声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

2021年7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八个方面三十条内容。据悉,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印发有关资本市场的专门文件,也是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就《意见》发布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开宗明义的指出,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在经济金融环境深刻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背景下,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仍较为突出,案件查处难度加大,相关执法司法等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1、明确主要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提出了资本市场未来五年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主要目标。即到2022年,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显著提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2025年,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更加健全,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

《意见》围绕一个目标,提出了七个方面、二十七条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2、具体措施

1)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

《意见》从完善证券立法机制、加大刑事惩戒力度、 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和强化市场约束机制等五个具体方面具体展开。其中,在完善行政法律制度一条中明确要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并提出加快制定期货法,补齐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短板。在健全民事赔偿制度中,提出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

2)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意见》要求在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各部门协调方面要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意见》安排进一步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加强行政刑事执法协作机制。探索检察院派驻证监会体制机制。这些体制机制均表明,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不再以证监会一家的行政调查为主,而是形成公检法、地方等各地各部门的合力打击。

3)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

《意见》提出,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全面提升证券违法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和效率。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重大案件,加大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的追责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坚决清理非法证券业务,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加大场外配资监测力度,打击坚决规模化、体系化的场外配资活动;加强涉地方交易场所案件的行政处置与司法审判工作衔接;强化对债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优化债券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加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4)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

《意见》明确,要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强中概股监管、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加强资本市场涉外审判工作,推动境外国家、地区与我国对司法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5)着力提升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在加强执法司法能力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证券执法力量,优化证券稽查执法机构设置,完善证券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违法线索举报受理平台建设。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证券期货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牢固树立权责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加强统一执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

6)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就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增设诚信建设专门条款,明确市场参与主体诚信条件、义务和责任,依法合规开展资本市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明确适用主体范围和许可事项。将信用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反承诺的当事人,依法撤销有关行政许可。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全面记录资本市场参与主体诚信信息。

7)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

在《意见》的最后一个具体措施部分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要求。执法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风险处置和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各种腐败问题,同时注重防范腐败案件可能诱发的资本市场风险。依法严格规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等行为。对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发现线索不报、有案不立、查处不力以及影响干扰案件正常查办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就以上一个目标和七个方面措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提供了遵循。证券监管系统将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全面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同时,易会满指出,意见印发后,一批重点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快推进,期货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私募基金条例即将提交审议。二是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三是从重从快查办了一批重点类型、重要领域的典型案件。乐视网财务造假等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华晨债、永煤债等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启动。康得新已完成退市摘牌。

下一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方面为以下三点:一是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任务落地。紧紧围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线,会同相关方面抓好协调小组、派驻检察、内部通报制度等重点任务落地。二是深化协同,促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强化与立法司法、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有关地方的工作协同,切实提高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资市短评

作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后的首份文件,其背后的反映的是我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度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从基础产业的高速增长到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对资本市场的规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提出要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是对我国资本市场法律规制的重塑,证券发行注册制、信息披露新规、投资者保护等重点领域均载入证券法。科创板的创设、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新三板的分层制改革相继落地。

在资本市场结构性改革的同时,其相应的立法执法司法等体制机制仍有待政策的细化和各部门的分工落实。此次中办国办发布的《意见》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对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祭出了一记重拳。在多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中,强调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尤其是将强公安、检查、法院、证监会的协调配合,互补短板,贯通行政司法程序,共享案件信息。长期未得到有效适用的《刑法》中涉上市公司条款,诸如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罪等罪名将被激活。

在贯彻“惩首恶”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加大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的追责力度使得上市公司证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真正追究责任自然人。

在落实中介机构“看门人”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不仅坚决打击中介机构,对于其从业人员也要开展重点打击。对于证券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财务造假行为,还要从重处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矛头直指财务顾问(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涉财务中介机构

在法律修订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2003年施行的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确实已经难以适应资本市场的新发展和新挑战,其法律基础为1998年颁布的《证券法》,而《证券法》已经经历了2005年和2019年两次大修,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却依旧保持原貌,并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确实不妥。这一点已经被党中央和国务院发现,并积极进行了回应。该回应将会使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司法体制机制重新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法》的发展,成为与新《证券法》相匹配的重要配套司法解释。

此次《意见》的发布回应了资本市场开启改革模式以来广大投资者的热切关注,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路线的集中体现,是在创立巩固发展证券市场注册制的过程中,进行的一次有效的市场规制法治建设。根据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的表示,在未来3-5年,证券资本市场的各项具体措施会相继落地,我们有理由相信,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将会被有效打击,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将更加规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会更好的得到保护,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和法治建设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